養殖場所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動物的尿、部分糞便和沖洗水,污水中含有高濃度的有機物和固體懸浮物,并且氨氮含量也很大。養殖污水未經處理排入自然水域中后,會增加水域中的固體懸浮物,并且有機物和微生物的含量大量升高,徹底破壞自然水域原有的生態平衡,改變水體的物理化學特性,污染水源。另外,養殖污水中還含有大量的病院微生物,通過水體進行傳播,給人和畜類用水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養殖污水必須能進行嚴格的凈化處理,確保達標合格以后再進行排放。
養殖場廢水處理方法大致可分為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生物處理法,就是通過微生物生命代謝把污水中的有機物轉化為微生物細胞和代謝產物,降低養殖污水中有機物的含量。然后污水流進格柵池,物理過濾的形式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懸浮物,接下來廢水流至調節池,進行一系列水質和水量調節以后,由輸送泵送入厭氧池,通過厭氧菌作用去除部分污染物質,將部分難降解的有機物質轉化為易降解的物質。流入好氧池后,通過大量活性生物膜,生物膜內的好氧菌體大量分解水中的有機雜質,通過自身的代謝大程度地去除水中的有機污染物。水中殘留的固體懸浮物經處理靜置沉淀到污泥斗中,污水在污泥斗中經過濃縮后,污水定期回流到調節池,剩余污泥進入干化池進行干化和回收,調節池內的污水再根據其所含成分進行相應處理,達到排放標準以后方可進行排放。